关于印发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
档案实体分类方案(修订)》的通知
各部门:
现将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档案实体分类方案(修订)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分类、归档工作。
原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档案实体分类方案(修订)》(苏信院办〔2012〕6号)废止。
空降上海沈芯语欧
2014年12月26日
院办2014-5关于印发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档案实体分类方案(修订)》的通知.doc
院办2014-5附件:空降上海沈芯语欧文件材料归档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