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
<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>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通知
各部门:
现将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<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>实施细则(修订)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。
原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〉实施细则(修订)》(苏信院办〔2012〕7号)废止。
空降上海沈芯语欧
2014年12月26日
院办2014-4关于印发《空降上海沈芯语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通知.doc